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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的情爱世界

二十一、妓院风光:韦小宝婚姻面面观

  《鹿鼎记》是金庸先生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一部最为奇妙的书。是从武侠小说发展到了“反武侠小说”,有如西班牙塞万提斯的名作之于欧洲的骑士文学。所不同者,如金庸先生在这部小说的《后记》中所说的那样“然而《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

  因为《鹿鼎记》不太像武侠小说,与金庸的其它作品大不相同——与其他作家作品更加不可同日而语——所以我们必须对这部书进行专门的讨论。

  这部书中所写的主人公韦小宝是一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奇人,他的婚恋的故事也是一些特殊的故事。这部小说中的情爱世界也是一个极奇异而又极真实的世界——婚姻和性文化世界。

  主人公韦小宝的“事业”上的成就,我们在其他的书中已经做过讨论,这里所要讨论的是他在“爱情”与婚姻上的巨大成就。——与他的成功的婚姻相比,他的事业上的成就可以说算不了什么。他做官只不过做到了将军,封爵也只不过是公爵,其它的“职务”更算不了什么,可是他在婚姻上的成就,却足以使他成为地地道道的“花魁国王”。一口气娶了七位如花似玉、身份显赫的夫人,不能不说其丰功盖世,与皇帝相比也不遑多让。

  韦小宝本人对此也最为得意。——小说中有一段这样的情景对话:

  韦小宝在舟中和七个夫人用过晚膳坐着闲谈。苏荃说道:“小宝,明儿,咱们就到淮阴了。古时候有一个人,爵封淮阴侯..”韦小宝道:“嗯,他的官没我大。”苏荃笑道:“那倒不然,他封过王,封的是齐王。后来皇帝怕他造反,削了他的王爵,改封为淮阴侯,这人姓韩名信,大大的有名。”韦小宝一拍大腿,道:“那我知道。‘萧和月下追韩信’,‘十面埋伏,霸王别虞姬’,那些戏文里都是有的。”..韦小宝叹道:“可惜!

  可惜!皇帝为什么杀他?他要造反吗?”苏荃摇头道:“没有,他没造反。皇帝忌他本事了得,生怕他造反。”韦小宝道:“幸亏我本事起码得紧,皇上什么都强过我的,因此不会忌我。我只有一件事强过皇上,除此之外,什么都是万万不及。”

  阿珂道:“你哪一件事强过皇帝了?”韦小宝道:“我有七个如花似玉的夫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八个这样美貌的女子来。皇上洪福齐天,我韦小宝是艳福齐天。咱们君臣二人各齐各的,各有所齐。”他厚了脸皮胡吹,七个夫人笑声不绝。

  方怡笑道:“皇帝是洪福齐天,你是齐天大圣。”韦小宝道:“对,我是水帘洞里的美猴王,率领一批猴婆子,猴子猴孙,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第50 回) 韦小宝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只有一件事强过皇上”,人生之意足矣。“皇上洪福齐天,我韦小宝是艳福齐天,咱君臣二人各齐各的,各有所齐!”这恐怕是韦小宝一生最为辉煌的时刻。也是他最得意的事情。

  金庸的小说中,无论爱情或是婚姻的对象都是“一对一”地谨守着一夫一妻的现代婚姻制度,以及“一个人一次只能爱一个”乃至一个人“一生只能爱一次”这样的道德理性,即便是大理皇帝段正淳,想要与情人交往,也要偷偷摸摸,而且最终鸡飞蛋打,情终人亡。而偏偏让韦小宝娶了七位夫人。

  对他大大的放宽政策,让他艳福齐天,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极大的惊奇。

  其答案也已在上段的描述中透露了。他的夫人方怡说“皇帝是洪福齐天,你是齐天大圣”!这话恐怕是毁誉参半,说是夸他固无不可,要说是损他也是大有文章的。韦小宝自己也就半聪明半糊涂地接受了“齐天大圣”这一封号,说“对,我是水帘洞里的美猴王”。——齐天大圣和美猴王虽说是同一个意思,但显然有着不太相同的含义。——

  齐天大圣是“艳福齐天”的“情中大圣”。美猴王则至多只不过是一只猴子而已矣。这正是小说《鹿鼎记》的奇妙与深刻之处。韦小宝若是听出了方怡话中的讥讽之意,他的得意之情恐怕不免要大大减少。当然,他听不出来,或他也不在乎这个。韦小宝之所以是韦小宝而不同于别人,正在于他是一个“走自己的路,不管他人评说”的人。只要他能得到实际的好处,不做“赔本生意”,你怎么说他,他都不会在乎的。否则他就不叫韦小宝了。

  然而,无论是齐天大圣也罢,是美猴王也罢,韦小宝娶了七位如花似玉的夫人,这是事实。而且,这七位夫人的身份和来历,更使人目瞪口呆,叹为观止。其中,双儿是一位官宦人家的俏丫环,算是身份最为低微的,但比韦小宝这位妓女的儿子,那又高得多了。曾柔是王屋山强盗头子的小师妹,方怡是前朝沐王府的女武士,沐剑屏则是沐王府里的郡主(应该说是“前郡主”),苏荃是神龙教主洪安通的妻子,阿珂是陈圆圆的女儿,又是前明公主独臂神尼的徒弟(其生父是李自成,养父是吴三桂),建宁公主则是康熙皇帝的妹妹..

  韦小宝的这七位夫人,可以说来自社会的各个不同的阶层,而各代表着不同的政治势力与社会文化背景,有世家的丫环,有强盗的师妹,有前朝的郡主,有“反贼”的女儿,有江湖女侠,有“今上”的御妹,有卖国者的妻子。而韦小宝居然能兼收并蓄,这不能不说是他艳福齐天,而且胸襟广大。

  韦小宝的“艳福”,不能不使人“羡慕”。

  只不过,婚姻是一回事,爱情则是另一回事了。韦小宝是一个花魁,但并不是一个情种。

  婚姻和爱情的差异,造成了韦小宝的艳遇的内在矛盾,造成了他的婚姻的评价的二重性。韦小宝的婚姻看起来是美满幸福,令人称羡的,但一旦“解剖”开来,却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要了解韦小宝的婚姻的秘密和真相,我们必须从头说起。

  1.韦小宝其人及其理想

  韦小宝是一个奇人,同时又是一个最为凡俗的人。

  他有过惊人的奇遇,有过显赫的功绩,但他的本质却并非像他的头衔那样光辉灿烂。他是低贱的,他是一个妓女的儿子,是一个流浪厮混于市井之间的小流氓、小赌棍、小乞儿、小杂种。——对此,他自己从来是直言不讳的。

  韦小宝的奇遇及奇功,对他来说是“无意插柳柳成荫”。完全是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之外的一种命运的玩笑。他自己从来没有过那种理想,更没有那种刻意的追求。奇遇于他,只不过是得之不喜、失之不忧的事。在这一点上,他是苦乐随缘的。缘来即会,即兴,即建功立业,缘尽即散、即去、即“老子不干了”。在这一切的背后,只是他的求生本能或意志在起作用,只是他要生存,要“保住吃饭的家伙”。如此而已。

  所以,大将军也好,太监也好、和尚也好,香主也好、五龙令主兼白龙使也好、一等鹿鼎公也好,一等通吃伯也好..这些他全都不在乎。他是真的不在乎。因为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这些都只是他谋生存的一种方式,手段罢了。

  不管有什么头衔,他都还是他。他都还是扬州丽春院的妓女韦春芳的儿子,那个来自市井之间的流氓兼赌棍。

  权力、荣誉、地位、荣华富贵对他并无多大的吸引力。他甚至还有当皇帝的机会——顾炎武等人就这样推举过他,劝慰过他——但他实实在在、地地道道是不想做。在他看来,生存比一切都重要。要他去为了当皇帝而冒险,那他是决不干的。他没有这方面的远大理想。这也难怪他,他一非官宦世家的子弟,二非书香门第的继承人,甚至连寒门微士都算不上,他的命运是在社会正常的序列的之外的。他当然不可能产生如此这般的“非份之想”。若是有,那倒奇怪了,因为他虽然听说过出将入相的故事,但那只是书场、戏院里说的和演的,与他的生活沾不上边,他甚至连起码的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他除了赌博和奉承人之外,一无所长。连基本的谋生技能都成问题,又怎能产生那出将入相的远大理想呢?

  偏偏他不想得到的东西,几乎都得到了。其他多少才子、多少英雄“有心栽花花不发”、“踏破铁鞋无觅处”,而他则完全是“无意插柳柳成荫”

  “得来全不费功夫”。这就是中国政治、中国历史及中国文化的根本奥妙了。

  我们在这里自不必多言。

  韦小宝没有权势欲(虽然他也觉得做做头儿颇有“威风”),同时也没多大的金钱欲。不排斥他想发财,但他发财的观念和理想,比之他所得到的,真可谓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了。他进入皇宫以后,海大富叫他拿几大碇银子去赌博,几乎使他不相信眼前的事实。而从鳌拜家中抄出几百万两的家财,与索额国平分了一百万两时,更使他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他很爱财,但并不太贪财,更不吝啬,有钱大家花,有财大家发,花花轿子人抬人,不吃独食,这是他做人的诀窍,也是他的本色。虽然他的金钱欲比他的权力欲实际上要大些,但那也只是有限。他遇到发财的机会,固然是从不会错过(这是他的本能,也是人的本能吧),但若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也就罢了。并不挖空心思地去发现、创造或制造这样的机会。

  这也很容易理解,因为他从小就实际上生活在一种贫困之中(说贫困却又能生存,所以又没有真正的贫困者那嗜钱如命的特征),从来赌钱输赢都极有限,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过多少钱。他希望有钱,希望发财,这当然是无疑问的。但一来那只是一种朦胧的幻想,二来那发财的规模也是相当有限的。

  没有权势欲,也不大有金钱欲,他的理想当然更不是名士风流,为性情自由放达而追求了,这些他更是连边也沾不上,连梦都没有做过。这些与他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那么,他的理想是什么呢?

  是“发达”之后,在扬州的丽春院旁边开一座像样的妓女院!如果可能的话,那座妓女院至少要与丽春院一样,甚至比它更富丽堂皇。进而——这对于他可就是幻想了——开“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开它个妓院群!

  他的这种雄心大志,在书中从头到尾都提到的。他母亲最了解他的志向。

  所以在小说的最后,书中写道:

  那日韦个宝到了扬州,带了夫人儿女,去丽春院见娘。母子相见,自是不胜之喜。

  韦春芳见七个媳妇个个如花似玉,心想:“小宝这小贼挑女人的眼力倒不错,他来开院子,一定发大财。”(第50 回) 这真是卖什么,吆喝什么,干哪一行说哪一行话。韦春芳这样想是自然而然的。进而也是对儿子的一种了解和一种评价。此外,这一段话在作者笔下,自然更有深一层的意义。

  韦小宝想开妓女院,想做妓女院的老板,这并非不可理解。相反,是极自然的事——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在韦小宝的观念中,妓女院并非见不得人的场所(他自己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他也没有丝毫的蔑视妓女的意思(他妈妈就是妓女,他内心从未为此感到不安或羞耻)。因此,我们不能以自己的观念去取代韦小宝,从而觉得他有这种理解简直不可思议。其次,韦春芳逐渐人老珠黄,生意渐渐不好,这无疑影响了韦小宝的生活。这种窘况经常发生,是对韦小宝的一种刺激,即有了钱一定要自己开一家妓女院,自己当老板!(因为在韦小宝童年的印象中,妓院老板是再威风也不过的)再次,韦小宝非但没有丝毫低看妓院和妓女的事,相反觉得这是一种“好生意”,因为它可以“无本万利”。这大概也是韦小宝欣赏妓院老板,并立大志许大愿要开妓女院的一大原因吧。最后,我们也应该看到,韦小宝从小生活在妓院之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的生活世界就是丽春院,那么他们能想的“谋生之道”及“生财之路”兼“发达之梦”自然就要万变不离其宗了。你还要韦小宝去有什么样的理想?他又能有什么样的理想呢?

  韦小宝的这种人生理想,有其现实的意义,同时也有它的象征性。

  一方面,他来自于此,自必要这样想,这样做,有这样的理想和梦。这是它的现实性之所在。

  另一方面,他的这种生活环境及其产生的理想,自必影响到他的人性观、爱情观、婚姻观和妇女观等等。韦小宝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那样的生存环境决定了他的文化修养,也决定了他的价值观念。这应当是毫不奇怪的。同时,他的这种文化修养和价值观念,又势必体现在他的人生过程中,表现为他的具体理想追求及其行为方式上。

  妓院生活场景,成了他的观念与行为的不知不觉的依据和准则。成了他的价值体系及行为方式的支柱。

  这一“本文”的象征性及其意义,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现出来,体现在小说中,表现为以下的各个方面。——这也正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妓院生活不仅是他的生活环境,而且也是他的人生背景,同时又是他的文化价值的(具有明确指向及其象征性的)背景。

  2.韦小宝的女性观

  要了解韦小宝的爱情与婚姻观念,必须了解他的女性观,他对女性的认识与态度。

  韦小宝是一个无父之人,只有母亲韦春芳,他生活在一个纯粹的女性世界里——生活在一个妓女群中——他以一种独特的生活经验,认识了妇女,形成了他的独特的妇女观念。

  他的母亲是一个妓女,这并没有使他觉得羞愧和悲哀,他觉得很正常,他的感觉虽然没那么好,可也没那么坏。妈妈就是妈妈。做妓女的妈妈也还是妈妈。

  做妓女只是妈妈的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而且——如果不是人老珠黄、生意渐稀——还是一种很不错的谋生手段。更何况,透过妈妈的谋生方式,他有机会从小就认识生活,也认识人性。其中最重要的是认识(自觉或不自觉的,潜移默化的)男人与女人的赤裸裸的“本性”。

  在韦小宝的眼里,妓女并非低人一等。妓女与其他的妇女并无本质的区别——他们都是女人!——至多不过妓女生活的场景更加赤裸一点,更加本能一点罢了。

  因而,韦小宝的妇女观,在一定的程度上,正是他的“妓女观”。

  “妇女=妓女”——这一等式看起来是匪夷所思,胡说八道,但对于韦小宝来说却丝毫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在韦小宝的眼里,女性与妓女确实没什么了不得的区别,她们都是女人,都是性、欲的对象。婚姻的方式只不过是“包妓”的一种变相的方式而已。

  要说有区别,那也只有高级与低级、漂亮与不漂亮、走红与不走红..的区别而已。所以,他对一切女性,包括母亲、丫环、公主、郡主、夫人、皇后、妓女..倒真的都是“一视同仁”的。

  在他的“辞典”里,“妈妈”就是妓女。他想骂人,就叫别人(不管她是郡主、公主、丫环或其它什么人)是“妈妈”,这自然是在不高兴的时候,是搞影射。而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叫人是“妈妈”,这表示他对她的依恋、热爱与亲近。——谁能分得清“妈妈”与“妓女”之间的非语词方面的差异?

  同样——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他也总喜欢(暗地里)叫人是婊子。他叫建宁公主是“小婊子”,叫皇后是“老婊子”,叫俄罗斯苏菲亚公主是“洋婊子”或“骚婊子”,..这里固然含有骂人的意思,但更主要的还是表现了他的“认识论”。不然,他又何以会娶建宁公主这一小婊子为妻?他实在是不在乎婊子不婊子。也不在乎婊子与非婊子的差异,他只在乎,她们都是女人。

  有书为证。

  例如韦小宝对待沐王府郡主沐剑屏的一个场景,书中如此写道:

  韦小宝大喜,赞道:“好妹子,这才乖。”小郡主道:“我不..不是你好妹子。”

  韦小宝道:“那么是好姐姐。”小郡主道:“也不是。”韦小宝道:“那么是好妈妈。”

  小郡主噗哧一笑,道:“我..我怎么会是..”

  韦小宝自见到她以来,直到此刻,才听到她的笑声。只是她脸上涂满了莲蓉豆泥,难见如花笑靥,但单听着她银铃般的笑声,亦足以畅怀怡神。韦小宝说她“是我好妈妈”

  其实便是骂她“小婊子”,因为他自己母亲是个妓女,但听她笑得又欢畅又温柔,不禁微觉后悔,又想:“做婊子也没有什么不好,我妈妈在丽春院里赚钱,未必便贱过他妈的木头木脑的沐王府中的郡主。”(第10 回) 这是韦小宝第一次见到一位同龄女性,那时他们都年少。这是他与沐剑屏的第一次相见,而沐剑屏也是他的七位夫人中最先见到的一个。

  这时,他的男女情爱的观念是十分朦胧的。因为他实质上还是一个孩子。

  他对郡主与婊子之间的差异的了解,也是马马虎虎、朦胧模糊的。然而“做婊子也没什么不好”的想法是他第一次发表的“妓女观”,是他的本能的、起初的想法。其中包括了他的妇女观。

  更能说明问题的,也许还是在韦小宝成人又成功之后,发生在扬州丽春院的那一幕——洪夫人苏荃、方怡、沐剑屏、双儿、曾柔、阿珂等数位姑娘(或夫人)机缘凑巧,都在丽春院里集齐,而且误饮药酒,大都昏迷不醒,于是韦小宝便乘机浑水摸鱼——

  韦小宝走进内室,说道:“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你们三个是自己到丽春院来做婊子的。双儿、曾姑娘,你们两个是自愿跟我到丽春院来的。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来时虽然不知道,不过小妞儿们既然来到这种地方,不陪我是不行的。阿珂,你是我老婆,到这里来嫖我妈妈,也就是嫖你的婆婆,你老公要嫖还你了。”伸手将假太后远远推在床角,抖开大被,将余下六个女子盖住,踢下鞋子,大叫一声从被子底下钻了进去。..(第40回)

  由此可见,在韦小宝的心目中,妓女与良家女性的区别,只不过是住不住妓女院的区别。良家妇女只要来到妓女院中,不是妓女也就成了妓女,由得他胡天胡帝地唱“十八摸”乃至“一百零八摸”了。

  韦小宝是一个粗鄙无文的人,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也许我们提出“韦小宝的女性观”这个问题,多少有些多余,多少有些自我讽刺的意味。因为这位韦大人是没有什么观不观的,他只是按照他的本能以及在妓女院中所接受的文化价值观念来行事而已。

  上述引文,作者将这一群少女少妇“调”到妓女院中来,让韦小宝有机会充分地表现自己的个性本质。这是绝妙的一笔,在那样一个自己熟悉的环境之中,韦小宝的行为变得那样自然而然,丝毫也看不见英国人笔下的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那种“是干?还是不干?这是一个问题”的犹豫不决。

  韦小宝丝毫也没有“尊重女性”这样的文化观念。这是必然的。因为他是康熙时代的中国人,而且又是一个妓女的儿子。

  在妓院里的那一幕中,韦小宝也有过一阵犹豫,但那只是对一个特定的对象,即对他刚刚与之结拜的蒙古王子噶尔丹的妻子阿琪——他的“义嫂”

  有过如下的心理交战:

  当下将双儿、阿琪、洪夫人、方怡、沐剑屏一一抱了入内,最后连假太后也抱了进去,八个女子并列床上。忽然想到:“朋友妻,不可欺。二嫂,你是我嫂子,咱们英雄好汉,可得讲义气。”将阿琪又抱到厅上,放在椅中坐好,只见她目光中颇有嘉许之意。

  韦小宝见她容颜娇好,喘气甚急,胸脯起伏不已,忽觉后悔:“我跟大喇嘛和蒙古王子拜把子,又不是情投意合,只不过是想个计策,骗得他们不来杀我。什么大哥、二哥,都是随口瞎说的。这阿琪姑娘如此貌美,叫她二嫂,太过可惜,不如也做了我老婆罢。说书的说‘三笑姻缘九美图’,唐伯虎有九个老婆。我就算把阿琪算在其内,也不过是八美,还差了一美。呸,呸,呸!老婊子(按,指假太后毛东珠)又老又凶,怎么也能算一美?”

  与唐伯虎相比,少他一美,还可将就,连少两美,实在太差劲,当下又抱起阿琪,走向内室。走了几步,忽然想:“关云长千里送皇嫂,可没将刘大嫂变成关二嫂。韦小宝七步送王嫂,总不能太不讲义气,少两美就少两美罢,还怕将来凑不齐?”于是立即转身,又将阿琪放在椅中。(第39 回) 面对这样的场景,韦小宝有这样的犹豫,而且又有这样的抉择,真可谓是难能可贵的。这表明韦小宝还是有“文化”的,即与一般的动物本能不同,虽然他心里也想将阿琪抱进内室的大床之上,供他娱乐,但毕竟又想到“朋友妻,不可欺”以及“关云长千里送皇嫂”等等古训,这就把他与一般动物区分了开来。因为一般的动物大概是不管什么嫂不嫂的。

  而人——尤其是中国人——对有了“身份”或“名份”的妇女的态度是有明确的禁忌的。例如“朋友妻”这就像打上了一个特殊的烙印。不管韦小宝如何百无禁忌,但这样的禁忌还是要遵守一二的。一个女人一旦打上了“嫂嫂”的印记,那她的“嫂性”(社会伦理性)就远远大于她的“女性”了。

  这就揭示了韦小宝的“女性观”——如果有这种“观”的话——的内在隐秘,一层是本能的因素,这是一种核心和基础;二层是社会伦理的因素,这将韦小宝与动物区分开来。

  但上述二层因素是否使韦小宝有了“人”的观念,或“文明的”女性观呢?那恐怕又没有。韦小宝的文化价值的核心是社会伦理观,而他的这些观念无不来自说书人的文化“教育”。——这种教育是中国文化得以代代相传的一种重要形式,它的本质是一种“禁忌”而不是文明与人性的启蒙——韦小宝放过了一位少妇,那不是由于尊重妇女,或尊重人格,而恰恰是由于他尊重伦理。

  而我们知道,在中国历史中,社会伦理网络内,人的因素以及人格的因素被“社会角色”及其关系体系所取代。在那儿,是找不出一种真正的符合人性与人格因素的文明的女性观的。女性就整体而言,已成了社会的玩物(除非她是“嫂嫂”之类),因为社会是男人的社会。这种伦理的禁忌及其道德规范,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但又远远不是以将人培养成具有独立而又健全的人格的真正的(文明的)人。从而,男人对女人的态度(即所谓“女性观”),就不可能是健全而又富有理性和诗意的。——要在韦小宝这种人的女性观中寻找诗意,那可真是缘木求鱼。

  3.韦小宝的爱情观

  韦小宝的精神与心态,他的文明的程度以及他的文化水平与素质,都处于动物与人之间的某种模糊地带、模糊状态。

  上述对待妇女的态度及其内心深处的不自觉的“女性观”便已充分地表明了这种状态。

  韦小宝虽然娶了七位夫人,但这只是他的婚姻状况,而与“爱情”则关系不大。——韦小宝显然不是一位情种。他并不真正的懂得爱懂得情,他也并不真正的需要爱、需要情。

  他的爱情的幌子,其实是由好色与占有这两种本根支撑起来的。

  让我们先来看他的好色。

  目好好色,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无可厚非。但这毕竟与爱情不同。爱情显然要从这种本能的层次升华上去,而且从“目”的层次水平深化、深入到“心”的水平层次。

  在七位夫人中,韦小宝最“爱”的是谁?

  是阿珂。

  这在他第一次见到阿珂时就已经充分地表现出来了。——书中写道:

  韦小宝一见这少女,不由得心中突的一跳,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击了一把,霎时之间唇燥舌干,目瞪口呆,心道:“我死了!我死了!哪里来的这样的美女?这美女倘若给了我做老婆,小皇帝跟我换位我也不干。韦小宝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

  ..韦小宝兀自不觉,心想:“她为什么转了头去?她脸上这么微微一红,丽春院中一百个小娘站在一起,也没有她一根眉毛好看。她每笑一笑我就给她一百万两银子,那也抵得很。”又想:“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建宁公主、双儿丫头,还有那个掷骨子的曾姑娘,这许许多多人加起来,都没眼前这位天仙的美貌。我韦小宝不要做皇帝、不做神龙教教主、不做天地会总舵主、什么黄袍马褂三眼花翎,一品二品的大官,更加不放在心上,我..我非做这小姑娘的老公不可。”顷刻之间,心中转了无数念头,立下了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大决心,脸上神色古怪之极。

  四僧二女见他忽尔眉花眼笑,忽尔咬牙切齿,便似颠狂了一般。(第22 回) 韦小宝对美如天仙的阿珂,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了。而且——难能可贵的是——他一见到她便想到“不要做皇帝,不做神龙教教主,不做天地会总舵主..”这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感觉,韦小宝似乎一下子成了情种。尤其是联想到英国国王爱德华先生为了爱情而放弃王位的壮举,对韦小宝不免好感倍增。

  不过,这只是一种错觉。对韦小宝而言,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他本就不是皇帝,不是神龙教主,不是天地会的总舵主。更重要的是不管有没有阿珂,不管为不为了阿珂,他其实本来就没有做皇帝、做教主、做总舵主的打算,他没有这种雄心壮志,也自知没有这种雄才大略(韦小宝这一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的理想,本只不过是当一个妓院老板而已。

  当然,上述韦小宝的决心也不能说是欺骗或自我欺骗,他对阿珂的强烈的爱慕是真实的,假如他是皇帝的话,他也可能真的不想做皇帝而交换阿珂。

  因为他没有做皇帝的本能,但确实有好色的本能。

  其实,在上一段的表述中,我们也能看出他的爱情的真相:“丽春院中一百个小娘站在一起,也没有她一根眉毛好看。她每笑一笑,我就给她一百万两银子,那也抵得很。”——韦小宝自然而然地将阿珂与“丽春院中的小娘们”进行比较,这或许只是习惯使然,但“她每笑一笑,我就给她一百万两银子,那也抵得很”,这就暴露了他的爱情观念的本质。——严格地说他并没有什么爱情观念,爱情之于他是一种陌生而奇怪的东西,爱情心理之于他是明确的好色、占有、买卖的综合。他不自觉地用一百万两银子去“买笑”。

  这无疑是对待妓女的态度。而爱情无价这句话,对韦小宝来说是胡说八道。

  在他的眼中,爱情总是有价的,只是价格高低不同而已。有些女人(妓女)

  只值二三两银子,而阿珂在他的眼中则值一百万两银子。

  韦小宝将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建宁公主、双儿、曾柔等六位女性与阿珂进行比较,结论是“都没有眼前这位天仙的美貌”,推论则是“我..

  我非做这小姑娘的老公不可”。这就是韦小宝的“爱情”。

  这无疑是好色本能,加上占有欲本能的混合物。是一种貌似爱情的东西。

  它与真正的爱情比较,其间的差异就会显得十分明显。

  小说中写到韦小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碰到了一位对阿珂的母亲陈圆圆痴心爱慕的男子,名叫胡逸之,号百胜刀王,而且是当年江湖上最有名的美男子。韦小宝与他“同病”相怜,谈得颇为投机。书中如此写道:

  韦小宝奇道:“你在她身边住了二三十年?你是..你也是陈圆圆的姘..么?”

  胡逸之苦笑道:“她..她..嘿嘿,她从来正面也不瞧我一下。我在三圣庵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

  ..韦小宝奇道:“胡大侠,你武功这样了得,怎么不把陈圆圆一把抱了便走?”

  胡逸之一听这话,脸上闪过一丝怒色,眼中精光暴盛。韦小宝吓了一跳,手一松,酒杯摔将下来,洒得满身都是酒水。胡逸之低下头来,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四川成都,见了陈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韦香主,胡某是个没出息、没志气的汉子,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怎..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几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露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韦小宝却听得连连点头,说道:“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

  胡逸之道:“小兄弟,你这话可不大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的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啊。”

  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胡大哥,兄弟对你十分佩服,很想拜你为师,不是学你的刀法,而是学你对陈圆圆的一片痴情。这门功夫,兄弟可跟你差得远了。”

  胡逸之大是高兴,说道:“拜师是不必,咱哥儿俩切磋互勉,倒也不妨。”(第33回)

  以上这一段将韦小宝的“爱情观”写得淋漓尽致了。在他眼中看来,胡逸之在陈圆圆身边住了二十三年,还不是她的“姘(头)”这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他才会实实在在地问一声“胡大侠,你这么大的本领,干什么不把她一把抱起便走?”

  在韦小宝的心目中,看上了一个女人,第一个念头便是要娶她做老婆,完全占有她;退而求其次,至少也得做她的“姘头”,部分地占有她。至于办法么,一是“给她一百万两银子”,二是“一把抱了便走”,即要么是买,要么是抢。是否两心相悦,两情两爱,两相情愿,那完全是不值得考虑的。

  胡逸之提出“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这在韦小宝看来,简直是“有伤大雅之至”。因为他要是喜欢一个女子——不管她喜不喜欢他——就一定要做她的老公,“赔本的生意,兄弟是不做的!”

  爱者和欲者的差异,业已充分地显示出来。即爱者之爱是一种忘我,一种对对象的奉献,一切为了对象的情感;而欲者之爱则是一种为我,一种对对象的占有的欲望,一切为了“我”的情感(实际上只是一种欲望和本能的表现形式!)。

  韦小宝无疑是这样一种欲者。而不是一个真正的爱者。

  韦小宝一生所说的最动听的“情话”,只是对他的丫环兼情人双儿说:

  “大功告成,亲个嘴儿!”

  而正在他想方设法,要做沐剑屏、方怡的“老公”的时候,一边心里想的是:

  ..韦小宝心想:“先吓他一个魂不附体,手足无措,挨到天明,老子便逃出了宫。

  那小郡主和方怡又怎么办?哼,老子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逃得性命再说,管他什么小郡主、老郡主,方怡、圆怡?老子假太监不扮了,青木堂主也不干,拿着四五十万两银子,到扬州去开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去。”..(第11 回) 在最紧急的关头,先保住自己的小命要紧。这倒真的是韦小宝的一贯作风。那种说要“为爱人而牺牲”的论调,对韦小宝而言,全是不通。

  对韦小宝谈爱情,与对牛弹琴差异不大。只是牛没有他那么好色,也没有他那么强的占有欲而已。在这一方面,韦小宝是比牛们要高明得多的。

  4.韦小宝的婚姻和追求

  韦小宝的婚姻是相当圆满的,只是与爱情无关。

  韦小宝是如何“得到”他那七位如花似玉的夫人的,仔细地探究起来,是很有意思的。

  说起来,固然与韦小宝的“艳福”有关,而韦小宝本人也确实是花过一番心血,历过几番曲折艰险,这才与七位夫人共聚一堂的。在这七位夫人中,只有双儿、沐剑屏、曾柔这三位年龄较小的姑娘是自由之身,而其他四位则已是名花有主或芳心有属了。方怡一心爱恋着她的师兄刘一舟;阿珂则非郑公子克塽不嫁;建宁公主已由皇帝许配给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苏荃则早已是神龙教主洪安通的夫人。

  韦小宝是如何获得成功的?

  说穿了也许一文不值。

  A.双儿。

  双儿成为韦小宝夫人之一,是水到渠成的事。因为双儿本是士族世家庄廷珑家的丫环,韦小宝无心插柳地杀了鳌拜,不仅使他莫名其妙地成了天地会青木堂主,成了总舵主陈近南的入室弟子;而且使庄家的寡妇对他感激不尽,因而以双儿相赠。双儿的主人将她送给韦小宝,当然就死心塌地跟着韦小宝,做“他的人”。平心而论,韦小宝在七位夫人之中,对这位双儿青眼有加。恐怕觉得地位相近,而且双儿对他非但没有任何的轻视,反而忠心耿耿的缘故吧。

  B.沐剑屏

  韦小宝第一个见到,便是这位小郡主。那时他们都还年纪幼小,情窦未开。韦小宝要沐剑屏做他的“小老婆”,完全是无心的胡闹。两人的“肌肤之亲”也只是幼童间的玩笑。没想到最后真的成了他的“小老婆”。其中原因,恐怕连韦小宝自己也不大明白。也可能是沐剑屏以为有了肌肤之亲,就是“他的人”了;也可能这位落难郡主是一位痴情的人儿;也可能她对韦小宝一直感恩戴德。

  C.曾柔。

  如果说双儿是人家送来的,沐剑屏是韦小宝蒙来的,曾柔则是韦小宝“赌”来的。韦小宝故意输给曾柔,放了她和她的伙伴一命,没想到从此赢得了姑娘的芳心,这也可以说是无意插柳柳成荫。曾柔对韦小宝了解得越多、便越是失望。可是已经无法可施了。因为命运已经将她和韦小宝拴在一起。

  D.方怡。

  方怡不爱韦小宝。韦小宝其实也未必爱她。论热烈,韦小宝对阿珂的情绪是独一无二的;论亲近,谁也比不上双儿与韦小宝的患难真情。韦小宝得到方怡完全是趁火打劫。强抢民女性质的。当时方怡的心上人身陷皇宫之中,求韦小宝去救,并表示“什么条件都答应”,韦小宝趁机要挟方怡“除非你做我的大老婆”。方怡不得不答应。对刘一舟的爱,导致她不得不答应嫁给韦小宝。方怡的苦命可想而知。所以,方怡投入神龙教要比沐剑屏主动得多,方怡以后害过韦小宝多次,也正是要对韦小宝进行报复。至少,她对于韦小宝毫无感情。

  E.建宁公主。

  韦小宝并不爱建宁公主。建宁公主也未必真的爱他。他们俩是在送亲的路上——韦小宝奉旨护送建宁公主去云南平西王府与吴应熊成亲——发生性关系的,是建宁公主诱骗了韦小宝(韦小宝没这个胆子)。然后几经变故(包括吴三桂叛乱),而建宁公主又怀上了韦小宝的孩子,这才不得已下嫁韦小宝,而韦小宝对这位脾气娇纵,有施虐与受虐之癖的公主,又怕又恨,爱心是半分也没有。

  F.苏荃

  韦小宝第一次见到这位洪夫人时,固然对她的美貌馋涎欲滴,但说到爱那还差得远。因为韦小宝的性命难保,对洪教主怕得要死,对这位夫人也是心颤甚于心爱的。苏荃恐怕也完全没有想到会嫁给韦小宝。因为韦小宝在她的眼中只不过是一位会拍马屁的小男孩,如此而已。他们俩的结合,完全是偶然——是那一次在丽春院中韦小宝无意之中同苏荃发生了性关系,并使她怀孕了!——其时洪安通大势已去,苏荃便反戈一击。苏荃嫁给洪安通本来就不是自愿的。而她嫁给韦小宝虽属“自愿”,但显然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性。一方面她已怀孕,不得不嫁鸡随鸡,另一方面她与韦小宝的性关系(尽管是无意中进行的)也使她觉得韦小宝远胜于洪安通老头子。再则韦小宝年轻有为,在康熙面前大红大紫,显然前程无量。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是以使苏荃主动请求下嫁。而韦小宝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当然,送上门的生意不能不做,送入怀中的美人儿不能不要。更何况他想不要也不成(他怕她),而苏荃又能遏制建宁公主(他也怕这位公主)。所以便“笑纳”了。

  G.阿珂。

  如前所述,韦小宝一心想得到阿珂,但始终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又剃头挑子一头热。不管韦小宝如何死缠死搅,阿珂对他非但没有丝毫的爱心,反而越来越厌恶。韦小宝也曾设计要挟,并强迫阿珂与他拜堂成亲,但这全无用处,因为她全都不买帐。眼见阿珂非郑克塽不嫁,韦小宝挖空心思,请人暗中将郑公子打得遍体伤痕,又被侮辱得一塌糊涂,但这些都不能改变阿珂的心愿与情爱。韦小宝几次险些死在阿珂手中。

  韦小宝之所以能得到阿珂,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丽春院中“胡天胡帝”—

  —那几乎完全是强奸——使阿珂怀孕。

  仅仅是拜堂成亲,甚至仅仅是身怀有孕,阿珂都不一定会嫁给韦小宝。

  一来因为拜堂和性关系,都是韦小宝一手造成的,并没有阿珂的半分情愿,如此,阿珂对他只能更加痛恨,而决不会同他结合,更谈不上爱。阿珂之所以最后成了韦小宝的夫人,那是由于韦小宝逼迫郑克塽作了一笔交易:郑克塽为了保护自己的性命,将阿珂“抵押”给了韦小宝!

  ..

  韦小宝虽然娶了七位夫人,但并没有获得——当然他也没有付出——多少爱。

  韦小宝并不在乎什么爱不爱的。他只在乎是否做了她们的“老公”。

  韦小宝追求的并不是爱,而是对女性(肉体及身份)的占有。

  5.如此姻缘,如此美满

  不难看出,韦小宝的婚姻中或许什么都有,却唯独缺乏爱情。但要对他的婚姻作出恰当的评价,却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作者并没有将韦小宝的婚姻写成一幕幕悲剧,相反,其结局却似是皆大欢喜,人皆称美。难怪韦小宝要自称是“水帘洞的美猴王”,而他妈妈又说他“挑女人的眼力不错”。这里虽有些讥讽的味道,但单看表面却仍然是其乐融融的。

  书中写道:

  韦小宝道:“拜天地的事,慢慢再说。咱们明儿先得葬了师父。”

  众女一听,登时肃然,没想到此人竟然尊师重道,说出这样一句礼义兼具的话来。

  那知他下面的话却又露出了本性:“你们七人,个个是我的亲亲好老婆,大家不分先后大小。以后每天晚上,你们都掷骰子赌输赢,哪一个赢了,哪一个就陪我。”说着从怀里取出两颗骰,吹一口气,骨碌碌的掷在桌上。公主呸了声,道:“你好香么?哪一个输了才陪你。”韦小宝笑道:“对,对!好比猜拳行令,输子的罚酒一杯。哪一个先掷?”

  这一晚荒岛陋屋,春意融融,掷骰子谁赢谁输,也不必细表。自今而后,韦家众女掷骰子便成惯例。韦小宝本来和人掷骰子,赌的是金银财宝,患得患失之际,乐趣盎然,但他做法自毙,此后自身成为众女的赌注,被迫置身局外,虽有温柔之福,却无赌博之乐了。可见花无常开,月有盈缺,世事原不能尽如人意。(第45 回) 韦小宝的婚姻,果真只有“无赌博之乐”这一点缺陷吗?

  小说中并没有写,方怡、阿珂这些少女被韦小宝或诱骗、或要挟,或强奸..之后,不得不嫁给她们所不爱的人,其心理与情感的具体状态,似乎她们都从此“认了命”。

  也并没有写——像惯常情形那样——一夫多妻的生活中,众妻妾之间的勾心斗角、争风吃醋、互不相容的情形。

  从而,似乎真的是皆大欢喜了。似乎真的是让人人称羡的了。

  奇妙的并不是韦小宝的婚姻中没有或缺乏爱情——这种状况自古至今存在着——而在于每个人都皆大欢喜。

  韦小宝的婚姻,至少给我们以下几方面的深刻启示。

  其一,韦小宝的婚姻分明是没有或缺少爱情的婚姻,但大家不但都安之若素,并且还会自鸣得意。而读者则亦多少有些羡慕他的“艳福”。——这也许是中国婚姻文化的全部真实的奥秘。也正是中国人的婚姻文化心理的全部真相的暴光。——好色、冲动、占有的欲望以及被转让、被蒙骗、被要挟、被强奸..种种情形,在今天不都还存在于某些现实婚姻之中吗?

  其二,韦小宝的婚姻,分明是些女性的命运悲剧的展览,她们或被强奸、或被诱骗、或身不由己,或情不自禁,无非是因为有了“肌肤之亲”、“婚姻之约”、“身怀有孕”或“事到如今”..等等,唯独不是因为相爱而与男人结合。可是,她们竟不再反抗,似乎认定了自己的命运,并试图从中作乐。——这一矛盾现象、这种麻木、无可奈何、安之若素的情形,恰恰是更深刻地揭示了女性的悲剧。不仅是文化与社会伦理的“命运”的悲剧,而且也是文化心理以及人性的悲剧。——这种悲剧远比相互之间的争风吃醋深刻得多。因为她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悲剧性的存在,或者,她们业已麻木。

  无论如何,这都是令人怵目惊心的。她们越是不知不觉地认了命,越是不知不觉地寻欢作乐,其悲剧的意义也就更深、更令人忧愤。

  最后,作者写其“美满姻缘”,写韦小宝的“春风得意”,其实正是对“妓院文化”的一种深刻反讽。——韦小宝的美满姻缘,实质上只不过是妓院文化层次的姻缘,也只不过是在这一层次上的“美满”。

  然而,这是现实。现实中的婚姻——如韦小宝的——常常是这样。

  现实中的韦小宝及他的夫人们,或者压根儿就不知道“情为何物”,或者从未梦想过“因为爱而结合”并不觉得“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在现实中,人人都是这么过的。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那么,我们也可以这么过。

  在现实中,韦小宝及其夫人们并未感到痛苦与不适,别人也没感到什么“不对头”的地方,那还有什么话说?

  真是没什么可说的了。

  在现实中,“爱情”只不过是心理的一种幻影,是一种可有可无且无法捉摸的幽灵;不过是小说家的虚构,是一种想入非非的神话。

  生活就是生活。生活常常是这样。女人、青春、爱情、美丽、温柔、人性,全都被韦小宝志得意满地占有了。在他的大笑声,这些东西被公然的奸污、出卖、嘲弄。但恰恰因此而变成了“他的”。

  韦小宝的故事是一个寓言。

  你将它看成是一个喜剧,或看成是一个悲剧,或看成一种正剧(现实,无喜无悲),都是可以的。都是这个寓言的一个“解”。而寓言的全部的解,则是所有这一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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